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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文化创新与文化传播工程研究院2021年度决算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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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京编办事[2012]88号,批准设立首都文化创新与文化传播工程研究院,由北京市委、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共建,是一家集学术研究、咨询服务、文化传播于一体的高层次研究机构。

承担北京市文化发展、创新、传播等方面的调研论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首都文化创新与文化传播工程研究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0人,2021年离职2位员工,实有人数10,对2020年少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总计420.93万元,比上年增加9.8万元,增长2.3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0.93万元,比上年增加9.8万元,增长2.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9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0.93万元,比上年增加9.8万元,增长2.38%,其中:基本支出305.1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50%;项目支出115.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7.5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420.93万元,比上年增加9.8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社保支出有小幅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科学技术支出420.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20.9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其中:

“社会科学”(款)2021年度决算305.1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1年决算115.74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0万元。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05.1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85.2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9.01万元、津贴补贴21.77万元、绩效工资118.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6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9万元住房公积金31.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19.96万元包括办公费3.54万元、水费0.94万元、电费3.27万元、邮电费1.44万元、维修(护)费0.24万元、工会经费3.25万元福利费4.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9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4)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购买主体。

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科学技术支出”(类):反应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附件1:首都文化创新与文化传播工程研究院2021年度决算报表

附件2:首都文化创新与文化传播工程研究院房租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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